全县各学校:
根据县文明委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灌云县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范围
获得2016—2018年度文明校园荣誉称号;近两年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
2.评选条件
按照《灌云县文明校园测评体系》相关标准及测评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申报推荐。凡存在负面清单情况的,不得申报和推荐。
3.评选程序
(1)4月20日前完成申报表填报(见附件4),并在校内进行公示(时间7天,公示格式见附件5)。
(2)6月底前,按照《灌云县文明校园测评体系》准备好相关台账资料,以备检查;
(3)7月—8月,县文明办会同县教育局对各学校进行资格审核,组织实地抽查。并择优上报市文明办,参加市级文明校园评选。
4.工作要求
请各学校将推荐申报表按照规定填报、盖章后于4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局820室。电子版发送至到邮箱:zzc8852005@163.com。
灌云县教育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