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县教师发展中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培训任务。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附件2:《灌云县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考核细则》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20910

 

 

附件1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提升教师业务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实现教师培训工作水平新提升,现结合我县实际,对进一步加强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教育、精致学校、高效课堂、幸福师生”工作主题,坚持“注重师德、突出骨干、倾斜农村、面向全员”原则,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为我县建设更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圆满完成国家、省、市级培训工作任务,确保每位学员学习期间能遵守学习纪律和培训要求,高水平完成规定学业;出色完成县“十三五”培训项目和全员培训计划;创新开展校本培训工作,打造校本培训品牌项目和特色学校。

三、工作要求

1.科学规划,创新模式。各学校要根据县教育局教师培训工作计划,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教师培训工作方案,继续以校本培训为主抓手,以研促训、以赛促训、以考促训。创造性开展师德教育,提高教师综合素质,进一步创新培训模式,完善教师专业发展档案,科学规划培训内容,为教师成长成才搭建更多平台。

2.统筹管理,备案认定。教育局成立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每学年初,教育局相关科室根据省、市教师培训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并报局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认定。县教育局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灌云县中小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对培训项目进行全程管理和监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项项有记录。各级各类培训完成后需把考勤、培训成绩等过程性管理资料报局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

3.加强考核,严格奖惩。教师培训工作每学年度考核一次,考核结果纳入学校综合考评和教师绩效考核,考核优秀的单位和学校,颁发“师训工作先进集体”奖牌或证书。对教师培训不重视、组织工作不力或出现教师多人次违反培训学习纪律的学校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考核结果不合格学校的责任人、分管人实行诫免谈话。每学年,评选师训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较大规模培训项目将评选优秀学员若干名(不超过学员总数的10%)。各校要把教师培训工作(含培训学习获奖情况)纳入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与评优评模、晋职晋级和绩效考核挂钩,对违反培训规定的学员严肃处理,并在适当范围内通报。

1)教师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培训工作安排,并服从主办单位的管理。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的,将通知学校,并在学校教职工会议上进行批评;培训期间两次及两次以上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或被主办单位批评的,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本年度绩效工资不得高于校内平均数,两年内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含校内)评优评模;

2)学习态度不够端正,未完成培训任务且未结业的,一年内不得评优评模(含校内),本年度绩效工资不得高于校内平均数,三年内不得参加同级别和更高级别的培训学习;

3)对学习态度极不端正、不服从培训安排和管理等严重行为的教师,除了按以上述高限处理外,三年不得参加职称晋升。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培训、教学副局长为副组长,教师发展中心、人事科、基教科、办公室、计财科、职社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灌云县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教师发展中心师培处,具体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培训组织实施工作。

2.落实责任,强化管理。各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在县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培训工作。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教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学校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为具体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上级培训及校本培训工作,统筹安排参培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保证参培人员的学习时间和效果。

3.加大投入,增强保障。各校要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大教师培训投入,确保教师培训费用不低于公用经费支出的10%。培训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变相列支。对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要给予大力支持,保证时间、保证经费、保证效果。

 

 

 

 

 

 

 

 

 

 

 

 

 

 

附件2

灌云县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办法及标准

分值

得分

1

机构健全

有领导小组。一学期至少召开2次以上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培训中的问题。有学习、考核、奖惩制度;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职责明确.

看领导小组名册。看会议记录,每少一次扣1分。看制度、职责是否可行,每少一项扣1分。

5

 

2

计划管理

有促进学校和教师发展的长远计划(方案)记录、总结;

看学校长远规划。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学校年度培训记录、总结;教师个人计划、笔记。(学校部分2分、教师部分3分)

5

 

教师有适合本人专业发展的年度计划、学习笔记。

3

经费保障

保证规定培训经费投入,专项列支。

看经费列支情况。按实际支出与规定额比例得分。(每低于2个百分点扣1分)

5

 

及时报销教师培训费用。

4

领导垂范

校级领导带头参加培训,带头自修,有计划、有笔记,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参加各级培训,按时提交相关培训材料。

看领导培训学习笔记、完成作业、出席等情况。(少一次扣1分)。

5

 

5

组织严密

各类培训活动组织严密,主办单位反映好。

看培训记录材料、上级培训简报等。

10

 

6

校本培训

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校本培训活动,有计划、有讲稿、有记录。学校专题培训一学期不少于5次。

看学校培训计划、记录、讲义、图片、教师学习笔记。

40

 

7

新教师培训

切实抓好新教师三年跟踪培训。有方案、有措施、有考核。新教师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达95%

看新教师培养考核档案,按过程、项目、成果分别得分。

10

 

8

各级培训

学校要鼓励、支持并积极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培训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县全员培训组织有序、效果好、参训率达98%以上(有学习感悟、心得)

看培训部门培训记录,按参训人数比例得分。无故不参加国家、省、市、县级培训分别扣4321分每人次。

20

 

 

合计

 

 

 

 

(年度考核90分以上为优秀;89—80为良好;79—70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