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中心的教科研训工作服务,为研训人员提供教学研究方面的资料。
2.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图书分类按规定执行。
3.根据教学和研训员的需要建议中心及时添置图书。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
4.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上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学科教学类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两周。
6.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2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7.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8.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9.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10.中心工作人员调离本单位的,要及时主动还清借阅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