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连云港市中小学教师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连教办〔2018〕4号)精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连教师〔2018〕2号)的要求,为使我县教师培训工作健康、规范、科学、有序进行,办满足需要的教育,培训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师。现将我县校本培训及其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提升教师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目标,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实际需求出发,顶层设计教师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教师系列培训,组织教师专业技能竞赛,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强化优秀人才的培养与考核,优化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教师专业水平,服务全县质量提升。

二、培训对象

全县各校在岗教师

三、培训流程

(一)培训项目申报:各学校应在每年春学期开学初,向县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规划处提交学校年度校本培训计划安排表,培训计划要包含以下内容:项目名称、培训形式、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参训人数、培训学时等。培训时间安排在相对固定的对应学科教研活动时间。每学科每学期安排6次以上的培训活动,培训形式应该以集体备课、观摩研讨课、专家讲座、专题沙龙、自主研修汇报等实践性课程为主。

各学校要精选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时段,切实减轻老师的工作负担,要避免同一对象、相同内容重复培训。

(二)培训项目审核:对各学校提交的年度培训计划,县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规划处将结合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发展形势,对项目实施的必要性、科学性等进行逐一审核。

(三)培训项目立项:县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规划处将通过审核的培训项目及时反馈给各学校。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未提交及提交未批准的培训项目原则上不得实施。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加培训项目的,报局培训规划处批准实行补充立项。

(四)校本培训工作组织

校本培训项目获立项后由各学校按计划组织实施,可以借助县校本研修专家库的资料保障校本培训的质量与效果,县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校本培训活动的指导与管理。

(五)校本培训考核

各学校在校本培训活动实施前必须在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为参训教师进行网上报名,在活动过程中要严格考勤并保证培训实效,活动结束要及时撰写校本培训工作简报对活动的概况、效果、出勤情况进行小结,并将活动简报、图片、考勤表等资料电子稿报送到县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规划处。

(六)校本培训学时录入

县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规划处根据培训的现场签到情况,把按时参加培训的老师,培训学时及时录入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

四、相关要求

1.各校校本培训的制定要经过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方可确定报送,暑期集中培训不少于2天,要加盖学校公章,校长和分管副校长要在方案上签字。

2.如需外请县内专家参与校本培训工作的,建议从灌南县校本研修专家库中遴选,培训费用按培训规划处提供的标准执行。

3.校本培训集中培训须提前一周向县教师发展中心培训规划处报备,培训规划处将尽可能前往检查督促培训工作。

4.校本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的三天内请将考勤表、活动图片、专家讲稿、活动安排表、活动简报等打包压缩发送到345636307@qq.com

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

2018 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