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教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订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1.结合我室实际情况,制定全年财政预算和开支计划。首先在确保人员经费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以保证研训工作各项任务的完成。
2. 财务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的财务规章制度、政策和法规,廉洁奉公,团结互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 财务人员要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开源节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掌握资金的收缴情况,定期向领导汇报,搞好财务分析,当好领导的参谋。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
4. 严格财务审批手续。购买所有物品的发票,必须注明用途,有经手人、验收人、审批人签字。没有税务、收款单位公章(财务章)的发票及其白纸条支出凭证一律不能报销。
5. 严格控制差旅费用。出差回来后及时报帐。出差学习考察人员的市内公共汽车票、出租汽车票、参观游览的门票一律不能报销。出差人员住宿费用,严格按标准执行。若会议费用包括统一用餐,每天的标准补贴不能报销。
6. 研训员大市内活动全参加;省内活动一年参加一次;省外活动三年一次。超出规定,不享受出差补助。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的除外。出差费用及补助,按市县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