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考勤制度
1.研训员实行每周两天坐班、两天到校制度(有一定的弹性)。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作息时间和工作纪律。
2.请假必须依规履行正规手续。因病不能上班三天以内者,凭病休诊断证明,当天到分管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超过三天的由主任审批;休假一个月以上的经局主管领导审批。凡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3.婚丧嫁娶、怀孕等法定享受的假期和相关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
4.其他方面按局考勤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