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课教学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
公开课是树立课堂教学典范,推广课堂教学经验,推动课堂实验成果转化,促进课堂教学整体水平提高的重要渠道。根据我县教学的实际情况,适时开展公开课教学观摩活动,在提供参考、锤炼模式的同时,发现问题,探索思路,不断将全县课堂教学研究推向深入,努力促进全县课堂教学整体水平提高。
二、机制和范围
全县公开课观摩教学,主要依托于各学段各学科教学研讨活动,每年一般组织6次。根据需要,可集中举行较大规模和较大范围的公开课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三、执教人员
公开课的执教人员,要从当年各学校教学成绩优秀的人员中确定。授课人必须专业素质高,课堂教学实施水平高,课堂教学目标达成率高;而且能够充分体现新课改的精神和理念。
四、管理和使用
1.各科研训员要重视执教公开课人员的选拔和指导,务必保证每一节公开课必须是经得起推敲的精品课。
2.对于执教县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教师,教师发展中心颁发相关证书。
3.教科室组织的同类活动,依照上面条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