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为了进一步明确研训员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研训员自身素质,充分发挥研训员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研究、引领、指导、服务”作用,提高研训工作的实效性,特制定研训员工作目标及考核细则。
一、研训员工作目标
1.研训员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的研训理念。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研训能力和服务水平。每学年每位研训员围绕重大课题或教学热点难点问题撰写1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或撰写1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研训活动信息,刊登在相关报刊杂志或《灌云教育信息网》上。
2.要指导本学科教师积极申报教科研课题,认真指导教师的课题研究工作。同时研训员要有一项自己牵头抓的研究课题,每学期深入基地校指导研究工作不少于2次。
3.以问题为导向,以示范引领为价值追求,50周岁以下的研训员应至少完成“公开教学”1次的研训任务,50周岁以上的研训员应至少完成“专题讲座”1节的研训任务。
4.积极参加全学段调研视导工作,主动深入课堂指导教育教学工作。每人全年听、评课80节以上。
5.要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教学研讨活动,积极做好“送课到校”“送讲到校”“学段融通研训”等活动,每学年每位研训员面向一线教师开设讲座3次以上。
6.要积极为教师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每学年组织学科教师参加各级观摩课、示范课或研讨课活动4次以上。
7.按时组织师生参加上级业务部门部署的本学科师生竞赛活动,参与率达到有关文件通知要求。
8.每学年有计划有目的地深入学校,督查指导校本研训活动不少于2次。
9.积极主动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10.研训员组织的所有研训活动,要留有图片(音像)、书面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