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行为自律制度
为规范全室人员的日常行为,提高研训人员的自身修养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树立研训员的良好形象,特制定自律制度如下。
一、要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认真、及时地完成领导安排的任务和室内常规工作;要树立负责、敬业的精神,提高办事效率和水平;要养成自觉学习的习惯,不断提高个人专业素养,增强人格魅力。
二、正直做人、坦诚待人、公正处事,敬业爱岗。
三、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请假制度。上班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四、上班期间要做到仪表端庄、大方;着装要整洁、朴素、庄重、得体。
五、上班期间不上网聊天,不玩电脑、手机游戏,不看与工作和专业无关的报纸、书刊和网页。
六、接听上级电话时,做好记录,并要及时汇报、转达和落实;接听电话要热情、主动;办事效率要高。
七、接待来客要真诚、热情、谦恭,不摆架子,不耍态度。对来客确需招待时,在请示领导后,按标准安排。
八、同事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合作,遇事主动交流,共同探讨,不互相封闭,不相互拆台。
九、语言要严谨,讲话要得体、用词要文明、表态要慎重。
十、不做损害集体或个人形象的事。工作期间严禁饮酒。到基层检查、指导、联系工作时不饮酒,有食堂的学校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收受、索要学校的礼物。不收受检查单位赠送的礼品或纪念品。
十二、外出开会学习或到学校开展工作,都要提前向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报告请示,并安排好教师发展中心内日常工作。活动结束立即返回,总结相关情况。